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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枣庄人民功臣”荣誉称号的决定

 

添加时间:2007年08月29日 来源:本站原创 

 

 

200781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近年来,在中共枣庄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政绩突出的优秀分子,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树立典型、褒奖先进、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在全社会大力发扬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发全市人民不怕困难、敢于胜利,奋发图强、勇于争先,心系社会、建功立业的热情,落实市委提出的“培植一批好项目、培养一批好干部、培育一个好风气”的要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十四款“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丁辉等十二名同志“枣庄人民功臣”荣誉称号。

  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全市人民要在中共枣庄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枣庄人民功臣”为榜样,学习他们建设枣庄、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坚定信念,公而忘私、一心为民的高尚品德,艰苦创业、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争做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和科学发展的积极推进者,争当振兴枣庄、发展枣庄的优秀工作者、模范建设者和富民强市的突出贡献者。也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每位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功成不居,更加认真负责、奋发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永不自满、永不保守、永不懈怠、永争一流,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新枣庄中再立新功,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不愧对党和人民授予的荣誉称号。

“枣庄人民功臣”名单
(按姓名笔划为序)

  丁  辉 兖矿国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宏岳 山东鲁南牧工商联合公司经理

  甘连喜 枣庄市立医院调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20批援坦桑尼亚医疗队队长

  田德收 武警枣庄市支队支队长

  江  卫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书龙 枣庄市第八中学校长

  刘宗启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位学 滕州市洪绪镇龙庄村党总支书记

  苗传华 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启朴 山亭区冯卯镇南赵庄村党总支书记

  姜崇海 山东中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陶志远 山东丰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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