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对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开展集中清理的文件精神,明确了地方性法规的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和清理要求,并就此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

孙恒在讲话中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大制度成果。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的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对推动法典在我市的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具有重要意义。孙恒强调,要把握清理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生态环境法典,结合法规实施情况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对与上位法不相适应的法规及条款进行修订,确保我市生态环境立法严格遵循上位法精神;各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清理任务,并注重清理成果转化,探索建立法规常态化清理机制,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