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号)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市长张国洲的提请,于2026年4月28日决定任命:
闫羲和为枣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洪鹏为枣庄市司法局局长;
邢军为枣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孙守春的枣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赵琨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