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立法工作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士官带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伟,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涛,市港航投资发展集团董事长范广田,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主任阚刚等参加。

调研组一行深入运河沿线,实地调研了河道管护、航道升级改造、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航运管理以及港航经济发展等情况,同时重点对抓好我市十五五规划确定的大运河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及大运河保护利用、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与相关企业部门开展座谈,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邵士官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遗产保护、文化传承与开发利用。要统筹把握大运河发展的历史及现状,深入研究运河枣庄段的特殊区位,尤其是在长期发展历程中带动的人口流动、文化交流、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形成的区域性特色文化等,着眼运河保护利用中的工作重点、遇到的问题,从立法的角度,有针对性的深入研究,高质量的抓好立法工作,确保立出一部对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管用的法规。要坚持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大运河历史文化研究专家学者、保护开发利用相关人员及沿线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汇聚民智民意,制定完善好《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切实树立高质量利用就是高质量保护的理念,认真总结运河枣庄段自建成以来所发挥的鲁南东西向经济文化人口交流的历史经验,充分发挥运河黄金水道的作用,推动发展港航经济,打造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样板,为全市强工兴产、转型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