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立法咨询专家和受邀参会的立法信息员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和工作实际,对《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合法性、合理性、语言文字规范性等进行了全面论证,并围绕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部门职责、传承利用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孙恒指出,制定《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弘扬大运河文化,打造大运河文化旅游名城具有重要意义。孙恒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重要性,严谨细致推进条例的论证修改工作;要丰富拓展立法征集民意的渠道,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的“智库”作用和立法信息员“参谋”作用,广泛凝聚立法共识;要做好意见建议的梳理、研究和转化运用,保证地方立法既要符合上位法实际,又要紧密贴合枣庄实际,为我市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筑牢法治根基。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法制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