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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工作》刊发|枣庄市:十年芳华香正浓

来源:《山东人大工作》时间:2025-07-07

《山东人大工作》2025年第12期刊发文章《枣庄市:十年芳华香正浓》,宣传推介了我市人大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通过特色立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经验做法。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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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十年芳华香正浓

周 涛    房 伟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切,聚焦产业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先后出台了18件地方性法规,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枣庄实践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以特色立法助推产业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以特色立法服务产业发展,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制定全国首件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助力打造“中国新能源电池名城”。《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创建产业链带动机制提升全产业链优势,以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模式打造锂电人才聚集地,以拓宽投融资渠道激活源头活水。制定全国首件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护石榴产业长远健康发展。《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重点对种质资源保护、品牌培育、产品质量、产业融合、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让红果子带来好日子。

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按照“一山一水一树一绿道”的立法思路逐步展开、层层递进,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多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构筑了具有枣庄特色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规范。在全省设区的市第一个制定出台山体保护条例;《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规定了优水优用制度、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等,为全国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创新提供了有益借鉴;《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强化对古石榴树等古树名木的保护,把传承历史文化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相融合;《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是全国首件绿道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推动绿意盎然的城市画卷徐徐展开。

小切口立法勾勒为民初心

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快民生领域立法,先后制定《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枣庄市停车管理条例》,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处理好乘梯安全与方便生活的关系、守住安全底线与维护用户权益的关系、停车秩序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关系。《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在运用法治手段精准解决社会治理突出难题的同时,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让每一件法规都满载民意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不断完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开通立法征求意见专用程序“立法民意直通车”,实现法规草案“一键可查”、立法建议“一点提交”。对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规范化建设,延伸设立8个信息采集点、4个立法效果监测点,推动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强化普法延伸。在市民中心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民意征集点,指导各区(市)根据自身产业特色分别设立立法民意征集点,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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