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决定于3月17日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建国、杨家谊、徐玲、杜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会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全国和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三)审议人事任免案;(四)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建议事项的说明,听取了有关委室涉及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常委会2011年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会议认为,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非常及时和重要,要求切实把这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抓好。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市人大代表建议重点进行督办,是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措施,要求各委室要继续发扬好的工作传统和作风,明确职责,强化督办,努力把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同意市政府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要求重点关注市直改制或破产企业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促进全市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副秘书长列席了会议。
(秦洪生)